2024-08-1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文化和旅游部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的精神,宣传展示依托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研发文化创意产品的重要成果,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文化创意产品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载体,即日启动2024年度全国文化创意产品宣传展示活动。活动由中华文物交流协会、中国文物报社主办,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支持,中国文物学会文化创意发展委员会、天津博物馆承办,苏州和云观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协办。活动办公室设在中国文物报社全媒体与科技传播中心,与中华文物交流协会秘书处共同负责文创宣传展示活动的具体事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参加全国文化创意产品宣传展示活动的机构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参与宣传展示活动文创产品的知识产权;
3.在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约的情况;
4.具有三年以上文创产品研发、生产、服务经验。
(二)参加全国文化创意产品宣传展示活动的文创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托文化文物单位收藏、管理的文物及其衍生的文化资源,在2021年1月1日(含)之后开发的;
2.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无不良社会舆论影响;
3.不包含食品类、药品类、烟酒类、出版物类、非实体类产品;
4.不包含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产品;
5.获得本活动之前届次宣传展示的文创产品不再参选。
二、材料报送
(一)各单位可自行报送申报材料到宣传展示活动办公室,每家单位限报3项(件/套)。
(二)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2024年度全国文化创意产品宣传展示活动申报书》(见附件),电子版可在中华文物交流协会网站(www.cchpa.org.cn)的相关页面下载。
申报书应单独成册,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5份;附件材料应与申报书统一规格附于申报书后,一式2份;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均应同时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enchuangzhanshi@163.com,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完全一致。
(三)申报材料所需文创产品照片、文物或设计元素的图片、设计简图,要求格式为jpg,不小于4M,精度≥300dpi;
三、请各单位将推荐的参与项目材料于2024年9月15日前报送至宣传展示活动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文博大厦12A中华文物交流协会;
邮政编码:100029;
请各有关单位如期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可向宣传展示活动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13311455375,15010500068
联系人:董易成、张梓杰
附件.doc2024年度全国文化创意产品宣传展示活动申报
全国文化创意产品宣传展示活动办公室
(中国文物报社代章)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