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与传承——中国石窟寺文物艺术展”展品征集通知

2023-06-20 

各相关文化、文博、艺术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和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十四五”石窟寺保护利用专项规划》,提升社会各界对石窟寺文物的保护意识,更好地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特举办本次“保护与传承——中国石窟寺文物艺术展”。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华文物交流协会、山西省文物局

承办单位:山西博物院

支持单位: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中国文物报社、敦煌研究院、云冈研究院、龙门石窟研究院、大足石刻研究院

二、征稿形式

以特邀与组织推荐为主。特邀作品原则上展出后退稿,组织推荐作品原则上不退稿。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以“保护与传承——中国石窟寺文物艺术”为题。

1.思想性: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解读、精准表达中华文化的丰厚内涵,挖掘阐释中华文明优秀成果,传播弘扬中华民族特有的创造智慧、精神世界和价值观。

2.艺术性:作品追求内容与艺术和谐统一,时代性与历史性相结合,格调高雅,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和视觉感染力。秉承“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彰显中华美学精神。

3.专业性:作品表达以石窟寺艺术为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保护与传承——中国石窟寺文物艺术”为题,反映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传承及有效利用。

(二)作品种类与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国画、油画、雕塑等类别。

1.书法篆刻作品限毛笔书法与篆刻作品,不限书体,附释文,作品尺寸不得超过4尺整纸,竖幅,不装裱;

2.国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4尺整纸,竖幅,不装裱;

3.油画作品内框不得超过100cm×70cm,自行装框;

4.雕塑作品长宽高不得超过50cm×50cm×120cm(初评提供照片与视频,入围作品另行通知邮寄地址)。

(三)收稿单位:中华文物交流协会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12A中华文物交流协会

收件人:蔡 垚 13810792978

     温家辉 13936520862

     董易成 13311455375

(四)填写信息

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或手机)、作品体裁及名称。书法篆刻作品请附释文。具体信息填报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五)征稿日期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征稿,2023年8月26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

四、宣传活动

主办单位将在主流媒体、文博专业媒体和相关资讯平台进行宣传。

五、工作成果

(一)入选作品颁发证书,并在山西博物院首展,同时以适当方式在全国巡展;

(二)编辑出版展览图录,部分作品推荐收藏;

(三)组织专题论坛和讲座。


附件:“保护与传承——中国石窟寺文物艺术展”作品报名表.doc



中国石窟寺文物艺术展活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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